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要求,11月20日至23日,音乐学(师范)专业认证专家组对学校音乐学专业开展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进校考查。
11月21日上午,专家组见面会在行政楼103会议室召开。专家组全体成员,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干武东、王瑞、王均寅、蔡亦军、汪洋、奚丽萍、李波、李俊、施莹出席见面会。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音乐教育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组长等参加。
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室主任、省教育评估中心副主任李金波对认证流程、基本要求以及认证专家组成员等作了介绍,并对学校和认证专家组提出要求。他希望学校充分准备,积极配合现场考察专家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求学校和认证专家严格遵守认证纪律、履职尽责,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院长王瑞代表学校师生向专家组的到来表示欢迎。他简要介绍了学校改革创新的办学理念,回顾了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办学历程,并指出,音乐学(师范)是浙江音乐学院的创校之基,具有丰厚的人文积淀,近年来,更是通过配套成立高等音乐教育研究所、与国外一流音乐学院开展合作办学等举措,实现了以创新驱动教学科研内涵建设的新发展格局,为浙江省输送了一大批音乐教育骨干人才。他表示,专家组此次莅临学校认证指导,既是对学校音乐学(师范)专业建设成效的检验,更是对音乐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一次全方位、立体式诊断。学校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专家组的工作,并以认证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音乐教育专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培养,为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做出更大的努力。
随后,认证专家组组长、南京师范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傅康生就认证工作的基本原则、认证标准、工作范围、纪律监督等进行说明。音乐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从专业概况、培养举措、育人成效、持续改进四个方面汇报了音乐学(师范)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认证专家组针对材料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和询证。
在为期4天的时间里,专家组通过校内考察、听课、查阅资料,以及毕业生代表、用人单位、学生、教师座谈会、走访校外实习基地等,对学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进行了全方位认证考察。
11月23日下午,专家意见反馈会在行政楼103会议室召开。专家组全体成员、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干武东、王瑞、蔡亦军、汪洋、奚丽萍、董德君、李俊、施莹等参加。
傅康生就专家组考察基本情况、专业基本情况、专业认证主线达成情况、专业认证底线达成情况进行反馈。专家组认为,浙江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专业始终坚持“事必尽善”校训和“弘毅尚德、博约精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培养基础厚实、技艺精湛、特色鲜明、德艺双馨的音乐艺术人才的教育初心,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符合学校办学定位,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符合标准,能够遵循毕业要求的达成,师资队伍适应人才培养需要,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服务质量等,能够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专家组及专家组个人还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反馈,提出了“进一步做好课程体系建设,保证毕业要求的每一个指标均有课程较好支撑”等改进意见。
王瑞对专家组不辞辛苦地“深透问诊、精准把脉”表示衷心感谢,认为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到位、客观中肯,既实事求是、又一针见血,对专业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价值。他代表学校做出表态,一要切实抓好全面系统整改。立即启动整改程序,认真梳理专家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整改任务。二要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牢固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进一步优化基于产出的卓越教师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三要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要针对专业认证中反映出的问题,切实补齐短板,主动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新要求,发挥音乐学院的多学科资源优势,系统规划好师范专业建设,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贡献浙音力量。
音乐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通过与专家组的深入交流,对音乐学(师范)专业建设有了更深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认真学习专家组意见,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举措,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室副主任、省教育评估中心高教所所长林瑞玉作总结发言。她对专家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不辞辛苦、日以继夜的辛勤工作与付出,进而提出真知灼见、专业诊断、有效建议表示赞誉,也对学校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此次认证工作表示诚挚谢意。她指出,本次认证既是对学校现有治理能力、治理水平的体现,更是学校未来提升的重要契机。希望学校正视提高认识、正视短板,深刻领会专家组反馈意见的精神,系统梳理认证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专业理念转化成全校的共识。她强调顶层设计、持续整改的重要性,期待学校层面能够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努力谱写教师教育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