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阅卷质量及初试考试结果的公平与公正,1月10日上午,我院在行政楼103室召开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试卷阅卷工作会议,学院党委书记胡建新、纪委书记方培新、副院长杨九华,纪委办公室、研究生处、各自命题系(部)负责人、阅卷教师等参加会议。
杨九华指出,这次研究生招生考试对于学院来说具有历史意义,是学院第一次招收浙江音乐学院学籍的专业学位艺术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和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本次初试自命题试卷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希望老师们能够客观、公平、公正、准确地完成此项工作。
方培新要求,本次阅卷工作的评卷老师和工作人员做到三个“牢记”,即牢记批卷过程中务必做到评分有据、给分有理,切实做到对每位考生负责、对学员负责;牢记严格遵守学院印发的《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第六章与评卷工作相关的七条明文规定;牢记严格遵守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胡建新强调,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系(部)一定要贯彻落实教育部与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程序与要求,规范、安全、平稳地推进初试阅卷等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做到科学选拔、程序规范。希望各位阅卷老师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责任意识,将阅卷工作落实落细,以保证阅卷标准的始终统一、保持阅卷的公平与公正。
随后,阅卷老师和工作人员现场签订《保密责任书》。研究处处长刘杨介绍本次工作的时间安排、阅卷地点,并提出了三点注意事项。研究处副处长董晨阳介绍了本次试卷的数量、类型,各系部阅卷老师的主要负责内容及具体工作要求。
本次会议明确了研究生招生考试评卷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化了阅卷环节的安全保密责任意识,为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