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2个省一流学科,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共享学院丰厚的学术资源,促进学术交流,满足音乐、艺术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和文化管理部门对高等艺术人才的需求,浙音常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
一、接受对象、条件及名额
接受对象:国内各音乐、舞蹈、艺术院校,综合类院校音乐、艺术学院,文化管理部门,艺术培训机构中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
接受条件: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2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访问学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接受名额:每年20名左右。
二、访问与学习的方式与内容
1.根据申请人的研究方向确认专业主课并选定导师;
2.访问学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和艺术实践活动。
3.访问学者可参与我校组织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艺术实践及学术活动交流等。
4.访学期间应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出现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宜继续学习的情况,将取消访学资格,并通知选送单位。
三、申报流程
1.选择导师,申请人一般自行选择联系专业导师。
2.在下载区下载并填写《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1份,并提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两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代表性业绩成果。
3.导师如同意接受,在《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签字,将申请材料交至学校人事处。
4.报名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1日,学校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遴选,并于7月中下旬通知录取者。
四、结业要求
访学时间为每年9月至次年6月。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浙江音乐学院访问学者证书”。访学经历可计入个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五、访学费用
访学费用为20000元/年。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在校期间一般不提供住宿。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浙江音乐学院行政楼621室
邮政编码:310024
邮箱:rsc@www.jgwolfelaw.com
联系电话:0571—89808066(邵老师)
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