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第三批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考试预告安排(见学院官网11月17日招聘预告),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结果及入围考试人选我院已通过报名系统、短信或邮箱反馈。资格不符人员如有异议,请自行逐条核对我院公布的各岗位报名条件和本人填报的信息,并提供新的证明材料,于2021年12月29日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R@www.jgwolfelaw.com(邮件标题注明:专业方向+姓名+补充证明)。
第三批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共有11个岗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先进行7个岗位的考核,其他4个岗位考试安排见学校官网后续通知。现就本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序号 |
岗位代码 |
岗位专业 |
考试日期 |
1 |
A17-21-07 |
中国音乐史 |
12月31日 (周五) |
2 |
A17-21-06 |
世界民族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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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17-21-37 |
钢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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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17-21-38 |
美声(男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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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17-21-40 |
美声(女中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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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17-21-15 |
柳琴或中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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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17-21-42 |
爵士吉他 |
二、资格条件审核补充说明
招聘资格条件中,“原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认定标准为:2015年及以后赛事以《文化部关于2015-2017年国际艺术比赛获奖选手奖励办法的通知》(文外函〔2015〕87号)奖励的国际艺术比赛为准,2014年及以前赛事以原文化部当年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为准。
三、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31日(周五)上午8:30—9:00,地点:行政楼三楼304室。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材料:提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需携带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应届毕业生凭海外院校录取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业务水平材料:提供与岗位条件相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获奖证书、论文论著、主持项目证明材料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见学校官网《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里各岗位条件要求。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考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复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到场参加,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复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换取准考证后,方能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考试当天8:00—17:00,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手机扫码测试。心理测试用时约30分钟,测试结果仅作为招录参考,不计入考试成绩。
四、考试工作安排
(一)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参见资格复审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于开考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候考室,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多于1人的岗位,需进行考试次序抽签,并按此次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与内容
具体考试形式与内容参见附件。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1)表演类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85分的;(2)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近期请勿前往国内外疫情风险地区旅居。考生须在12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考试前2天内(12月29-30日)申请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申请)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HR@www.jgwolfelaw.com。如考生“行程码”显示14天内去过浙江省以外地区的,或“健康码”非绿码的,还必须提供进校考试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录用等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在2022年1月31日前提交至学院,逾期学院可取消录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人事处,0571-89808065杨老师。
附件: 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第三批特岗招聘考试内容和形式.docx
浙江音乐学院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