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第二批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考试预告安排,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资格审核情况如下:
序 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方向 |
招聘 人数 |
报名 人数 |
资格符合 人数 |
入围考试 人数 |
1 |
专任教师A17-20-0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2 |
17 |
0 |
0 |
2 |
专任教师A17-20-03 |
芭蕾舞 |
1 |
6 |
2 |
2 |
3 |
专任教师A17-20-04 |
艺术与科技 电子音乐作曲 |
1 |
6 |
0 |
0 |
4 |
专任教师A17-20-05 |
管弦(小提琴) |
1 |
12 |
0 |
0 |
管弦(大提琴) |
1 |
4 |
1 |
1 |
||
管弦(西洋打击乐) |
1 |
12 |
7 |
3 |
||
流行演唱 |
1 |
12 |
2 |
2 |
||
音乐剧 |
1 |
18 |
6 |
5 |
||
合计 |
9 |
87 |
18 |
13 |
说明:
1.根据考试预告,要求专业能力初审评分在80分及以上才能入围考试。按1:5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达不到1:5的,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
2.各岗位最终合格人数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结果为准。
3.本次开考专业方向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及入围考试结果我院已通过邮件或短信反馈。资格不符人员如有异议,请自行逐条核对我院公布的各岗位报名条件和本人填报的信息,并提供新的证明材料,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16:30之前发送至HR@www.jgwolfelaw.com(邮件请注明:专业方向+姓名+补充证明)。
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
现场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20日,考试地点为浙江音乐学院,资格复审材料、考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考试内容及形式等我院将通过邮件或短信提前通知考生。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近期请勿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考生应在考前3天(1月16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录用等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参加,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
(三)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在2021年3月31日前提交至学院,逾期学院可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及政审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571-89808065(杨老师)、89808068(钱老师)。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