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06〕14号)、《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音〔2018〕4号)、《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印发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的通知》(浙音〔2018〕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提出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推免复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4.坚持客观评价;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流程
1. 享有推免资格且有意申请者请于10月12日上午9:00至10月14日下午4:00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提交推免志愿。
2. 请从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科正式成绩单电子版扫描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电子版扫描件。
③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上传电子版扫描件。
3. 经研究生处进行初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10月16日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为10月20日,复试内容包括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评。
4. 复试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为:
①《浙江音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原件1份;
②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④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⑤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5.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10天。
6. 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1年6月邮寄给本人。
7.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四、复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2020年10月20日。
(二)复试地点:浙江音乐学院。复试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复试内容: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评。
1. 专业主课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主课考试内容按照我校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复试考试内容执行。
2. 专业面试由各复试考评小组组织,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主课(100分)×80%+专业面试(100分)×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100分)×5%。
五、复试的监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负责。
2.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监督举报邮箱:jbx@www.jgwolfelaw.com。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应在学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4.实行复议制度。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申诉。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0571-8980807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2. 举报电话:0571-89808200;
举报邮箱:jbx@www.jgwolfelaw.com。
3. 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
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