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音乐学院决定公开选聘两名中层副职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办公室副主任1人,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1人,均为管理六级职员岗位。
具体要求: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2.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3.中共党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4.副处级(含管理六级职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14日后出生);正科级(含管理七级职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14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为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聘)副处级(管理六级职员)职务;
2.现任(聘)正科级(管理七级职员)职务,且任职满3年(2017年7月以前任职);
3.具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或者五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应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者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止,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zzb@www.jgwolfelaw.com,并以电话确认(0571-89808025)。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文书(聘用合同或聘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能证明本人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60%、面试4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视情况另行在指定网站上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注意关注。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如有应聘者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领导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依据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院确定考察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
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任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任手续。聘任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的领导职务,一般按应聘前职务层次安排或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www.jgwolfelaw.com,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在浙江音乐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
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0571-85211721
浙江音乐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9808200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025(钱老师)
浙江音乐学院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