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17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总体安排,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资格复审、考试安排等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与考试分为两批次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批次 | 复审时间 | 初试时间 | 复试及心理测试时间 |
第一批次 | 6月6日8:30-11:30 | 6月7日 | 6月8日 |
第二批次 | 6月11日8:30-11:30 | 6月12日 | 6月13日 |
具体各批次岗位安排见附件1。
(二)复审地点:浙江音乐学院综艺楼一楼大厅(近学院北门)。
(三)初、复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资格复审当天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身份证遗失须提供带有公安机关制发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
2.考生已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3.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需携带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海外应届毕业生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5.资格复审需提交的其他材料等,具体见《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7年专任教师岗位)》、《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表》和《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考试形式和内容》。
三、审核确认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审核人员在其准考证上加盖审核系(部)公章,凭公章至学院人事处加盖公章(两章齐全方可应试)。
四、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学院教师招聘考试、录用等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2.现场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参加,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在2017年10月30日前提交至学院,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4.《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表》中序号1-24岗位资格初审结果请自行至报名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5.《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表》中序号25-28岗位,按学院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引进程序操作,具体审核结果和考试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571-89808065(张老师)。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专任教师招聘资格初审结果.docx
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