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的通知

编辑:zhoujiali 来源:工会(筹) 作者:工会(筹) 时间:2016-04-12 人气: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弘扬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根据省内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院开展推荐评选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活动。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三育人先进集体1个,评选对象为各系、部门单位。

2.“三育人先进个人1名,评选对象为在职在岗教职工,工作满五年,以教师为主,兼顾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者。

3.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1名,推荐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在职在编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党政组织高度重视。有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能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开展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党、政等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形成良好风气,成效显著。单位整体工作考核优秀,近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2.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职;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育人业绩突出。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导向,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强烈的育人意识,育人事迹突出,深受师生好评,成绩突出。没有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同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尊重和爱戴。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把管理工作与学院育人目标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科学运用先进的管理知识与方法,寓思想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勤政廉洁,秉公办事,工作业绩突出,在育人工作中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作用。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意识,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工作质量高,服务效果好,为学院教学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教育引导学生工作效果显著。

()“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廉洁从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立德树人、无私奉献。坚持育人为本,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业务过硬,言传身教,以身作则,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用高尚的人格魅力、丰富的学识和严谨的教学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融洽师生感情、创造温馨和谐学习环境等方面有感人事迹,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扎根一线、事迹突出。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三、评选程序

1. “三育人”先进集体在各总支(直属支部)范围内可自行申报1个、先进个人在各总支(直属支部)范围内可推荐1名,“最美教师”在各总支(直属支部)范围内可推荐1名,并由所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院工会(筹)。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学院组织进行“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最美教师”的网络评选。

2.学院相关部门听取申报单位和候选人事迹介绍,结合网络评选情况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三育人”省级先进集体1个、省级先进个人1名;推荐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候选人1名。

3.推荐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活动要求

1.各系、部门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注重推荐、评选活动的过程性,把先进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载体和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大力弘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榜样事迹、科学精神和先进经验,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在本单位中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风尚。

2.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尤其是要积极发动学生参与评选。

3.“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需上报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每个系、部门推荐1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由所在系、部门填写《浙江音乐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表内填写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不能另附页),一式一份,同时撰写上报115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及2张数码照片(1张标准照,两寸免冠;1张生活照,500K以内)。最美教师先进事迹申报材料在1500字左右。上述材料于422日前发至邮箱gh@www.jgwolfelaw.com,纸质材料送至院工会(筹)办公室(行政楼515)。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4.浙江音乐学院三育人和“最美教师”名单由院党委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

浙江音乐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docx

 

 

 

工会(筹)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教务处

20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