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筹)关于2016年寒假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党政办 来源:党政办 作者:党政办 时间:2016-01-22 人气:

各部门、系(部)、直属单位:


    根据学院统一安排,现将2016年寒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考试、放假安排

 

  1.1月19日--27日,学生期末考试。考试安排详见教务部有关通知。


  2.1月28日,学生开始放寒假。


  二、教职工安排


  1.1月29日下午,全院教职工大会。


  2.1月30日,教职工开始寒假轮休。


  三、下学期开学安排


  1.2月25日,行政、教辅人员报到上班;2月26日专业教师报到上班。


  2.2月28日,学生报到注册。


  3.2月29日,学生开始上课。


  三、有关事项


  1.各部门、系(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结合学院整体安排,做好各项工作。放假前,请各单位认真对办公、教学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假期校园平安。涉及维修保养、建设改造等方面问题,要在开学前落实到位。放假期间,从事一线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要结合实际做好教学准备和科研工作。


  2.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好值班。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要按《浙江音乐学院(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音〔2014〕48号文件妥善处置。值班安排表(附件)于1月26日(下周二)前报办公室(联系人:徐卓群,地点:行政楼704室,电话:89808000,邮箱:xb@www.jgwolfelaw.com)。


  3. 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假期教育,特别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下载 2016年各单位寒假值班表.doc

 

                               浙江音乐学院(筹)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