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浙音〔2014〕73号)精神,为做好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决定先开展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2015年退休人员不再接受应聘高一级职务。
申报范围主要包括我院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岗位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1.2015年开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业绩条件严格按照《浙江音乐学院(筹)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音〔2014〕73号)执行。
2.申报晋升或转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测试等不做具体要求,仅供参考。
3.2015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年限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员各类业绩成果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三、预申报时间
拟申报人员填写《2015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报各系(部),各系(部)汇总后于7月17日前将纸质稿报送人事部,电子稿发送至:hfh@www.jgwolfelaw.com。
联系人:胡丰华 联系电话:28867376
2个附件.zip
人事部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