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办理工作,请各单位通知今年(时间计算至2015年9月10日)满三十年教龄的教师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人事部。
材料要求:
1.《浙江省任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双面打印2份);
2.《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1份(电子稿发至hfh@www.jgwolfelaw.com);
3. 申请者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1-28867376
附件.zip
人事部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