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音乐学院(筹)2014年至2015年进口代理商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进口代理商前来投标。
二、采购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01 | 2014年至2015年进口代理商资格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
除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 具有较强的进口业务能力和经济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与地点:
投标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携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4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音乐学院(筹)国有资产管理部(实验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贰佰元(¥200.00),(售后不退)。
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提交的资料并注册登记成功: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先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供应商注册”登记成功。
八、投标截止时间:
九、投标地点:
浙江音乐学院(筹)国有资产管理部(实验楼三楼)。
十、开标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
浙江音乐学院(筹)图书馆一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按规定向浙江音乐学院(筹)财务部门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00)。
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被视为不符合要求而不予受理其竞标。
2.保证金形式:可以用电汇、支票、现金、网银等方式交至浙江音乐学院(筹)财务部。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复印件、网銀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本院国有资产管理部办理相关联系单后,在本院财务部开取收据;若以现金、支票方式交纳的,请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国有资产管理部办理相关联系单后,交纳本院财务部开取收据。
十三、其他事项:
商务咨询:
浙江音乐学院(筹) 国有资产管理部(实验楼三楼)。
联系方式:
浙江音乐学院(筹) 国有资产管理部(实验楼三楼)。
联系人: 0571-28866829 13605812712 谢老师。
国有资产管理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