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习方式 | 基本分数要求 |
135200 音乐 | 全日制 | 总分≧78 |
二、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综合能力(一) |
145352024000003 | 左雨禾 | 音乐 | 92 |
145352024000002 | 黄冠霖 | 音乐 | 85 |
145352024000001 | 张智恩 | 音乐 | 78 |
三、复试日程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地点 |
6月12日(周三) | 13:30 |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图书馆二楼研修空间(六) |
14:00- | 钢琴演奏专业主课及专业面试 | 钢琴系6C-C312 | |
14:00- | 流行音乐演唱专业主课及专业面试 | 流行音乐系8-C213 | |
8:00-20:00 | 心理测试 | 线上心理测试 |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初试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满分150分)÷1.5。
3.复试成绩(100分)=专业主课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5%,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录取原则与全国统考生一致。
五、复试主要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主课;
(2)专业面试;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心理测评。
2.专业主课满分为100分,专业主课考试内容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3.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由各复试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业面试题目一般由个人学习经历介绍、学科、研究方向等3个部分组成,考生抽签决定回答2题。
4.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
六、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准备好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专业水平证明文件、专家推荐信、初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请将相关审核材料的电子版(图片或PDF文件)在6月11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邮箱yjszs@www.jgwolfelaw.com,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研究方向”命名。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材料原件在6月12日考试时提交审核,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参照《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新生应于202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重要提醒
1.复试使用准考证为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初试的准考证。
2.全体考生务必准时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如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异常情况请务必第一时间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3.请填写《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专业考试曲目登记表》(请见附件),隐去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打印1份,在考试时提交复试考核小组。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iPad)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果发现一律根据相关政策做出取消考试资格等相应处理。
5.根据《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考场规则》规定:考试过程中,听从评分教师的指令进行考试,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暗示或说出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
6.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7.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院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核实。
8.复试至录取通知书发放期间,请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9.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
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学校将做相
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九、咨询方式
(一)研究生处招生联系电话:
0571-89808076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联系邮箱:yjszs@www.jgwolfelaw.com
(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89808096(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联系邮箱:admission@www.jgwolfelaw.com
(三)我校举报信箱:jbx@www.jgwolfelaw.com,
举报电话:0571-89808200,接受社会监督。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