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国家线公布后,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院根据复试分数线和一志愿复试情况,决定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调剂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启动调剂工作,6月中旬前结束。
具体调剂志愿开放时间请密切关注浙音官网通知。
(三)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A类考生)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跨学科专业调剂考生。
(四)调剂工作原则
1.调剂工作原则为总量控制、择优调剂。
2.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以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调剂程序
1.学院官网公布调剂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同意调剂通知。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在官网上予以公布。
(六)其他
1.如有意愿调剂我院的符合条件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报名,书面、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均不接受。
2.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及相关要求、复试内容等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拟接收调剂专业
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 | 学位类型 | 学习方式 |
07 | 管弦乐配器法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08 | 音乐教育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09 | 舞蹈教育理论研究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7 | 钢琴演奏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1 | 二胡演奏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4 | 扬琴演奏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30 | 民族打击乐演奏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31 | 小提琴演奏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32 | 中提琴演奏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33 | 长笛演奏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34 | 单簧管演奏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35 | 西洋打击乐演奏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54 | 美声演唱 | 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57 | 西洋乐器演奏 | 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电话:0571-89808075(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举报电话:0571-89808200(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举报邮箱:jbx@www.jgwolfelaw.com
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