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浙江省直机关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在杭州隆重举行,20名来自省直机关和省部属企业的同志受到表彰,我院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肖丽琴获助人为乐类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15年来,肖丽琴进校园、走社区,积极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与康复事业。她走访了浙江省11个地(市)的45所特教学校,500多个班级,1500多名残疾学生,涉及了165个社区、1300多户残疾人家庭,所到之处都留下了她对残疾人无私的爱。免费为脑瘫患者提供游泳康复是她致力推进的一项具有首创性的工作,得到省残联的大力支持。在她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她的团队中。在2011年杭州举办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期间,她带领着“心理辅导队”冒着酷暑为众多参赛运动员缓解心理压力,为他们进行了10多天的心理疏导。为保证残疾人科学有效地进行体育康复锻炼,2010年起肖丽琴和她的团队创编了适合不同残疾人特点、操作性强的康复运动操,包括听障健身操、盲人瑜伽、弱智软球操、肢残跆拳道、轮椅太极、聋人拉丁等10余套,并利用业余时间为残疾人免费教学。2016年上半年,她因病手术,出院后顾不上自己尚处康复阶段,就跑到游泳池指导残疾人进行游泳康复,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肖丽琴十余年如一日,以崇高的党员信念、师德理想,把帮助他人当成自己最大的快乐,坚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残疾人体育康复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