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教育部正式发文批准建立浙江音乐学院!
依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浙江音乐学院的函》(教发函〔2016〕39号),浙江音乐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首批设置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5个本科专业。学校接受教育部对学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的评估。
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办学目标定位,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特色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努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