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对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文化高地建设,引导数字音乐与文化科技跨界融合的研究方向,为创设中国特色数字音乐文化标杆贡献力量,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浙江音乐学院实验室与科学研究平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23年度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开放与自主课题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简介
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5月由文化和旅游部批准成立,依托浙江音乐学院建设。实验室以国家新时期“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为总体战略导向,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围绕数字音乐与文化科技融合的创新发展与重大需求,面向领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音乐智能辅助创作”“音乐呈现交互技术与系统”为主要研究方向,贯彻研究、应用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是我国先进的音乐艺术与智能技术跨学科研究与应用基地之一。
实验室建有稳定的产、教、学、研、用合作与国际化合作机制,与国内外领先的行业头部企业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和项目合作,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开展了研究交流,接受国内外流动人员合作研究。
二、申报指南
本次公开选题征集内容包含开放课题与自主课题两类,其中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艺术与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自主课题主要面向本实验室成员。研究重点围绕音乐辅助智能创作、音乐呈现交互技术与系统两个方向展开,拟定选题如下:
(一)重点项目:
1.多人在线交互音乐表演系统研究与开发
2.大数据驱动的音乐智能作曲研究
3.音乐智能辅助训练系统
4.基于网络音频协议的多声道沉浸音频系统
5.智能音乐治疗系统研究与开发
6.音乐驱动的数字人研究与应用
(二)一般项目(可自拟题目):
1.智能化音乐识别、检索与分类
2.智能音乐要素生成
3.智能声音合成与处理
4.音乐智能交互界面的技术实现研究
5.音乐智能交互程序的研究开发
6.数字演出中声音为主导的多媒介交互技术研究
7.智能化远程音乐交互系统与资源库研发
8.其他相关研究
(三)自筹资金项目
自筹资金项目选题参见一般项目选题。
(四)经费预算
重点项目项资助额度8-1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2-3万元,自筹资金项目由申请者自筹经费。
(五)研究期限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2-3年,一般项目期限1-2年。
三、申报人员范围
1.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科研人员和相关保障条件;
2.与项目要求相匹配的资格、科研经验与业绩;
3.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
4.学术信誉良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人是自然人的,近三年不得出现学术不端或套取科研资金等违规行为。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与自筹资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讲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学位;所有项目均不设年龄限制。
四、项目具体申报事项
1.申报及立项方式遵循“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根据专家评审,确定入选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一类别限报一项。
2.申请人必须从事具体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项目经费根据申报者的申请、项目特点和评委意见决定,项目资助经费使用遵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相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浙江音乐学院实验室与科学研究平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五、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结题要求:需在SCI、EI、SSCI上发表论文1篇;或CSSCI上发表论文1篇;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外观类专利除外);或发表学术专著1部;或以实验室作为参与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1项。
2.一般项目结题要求: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厅等公共场所举办的展览、展示或音乐会上展出(演出),以此类方式结题的项目,参展(演)作品需明确为“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浙江音乐学院)资助项目”,结题时提交完整高清视频与文字资料。
3.自筹资金项目结题要求:同一般项目结题要求
4.用实验室基金资助课题的成果,由实验室组织评审,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有,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本实验室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时,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5.由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产生的专利,其专利权归申请人原单位所有,但申请人有义务及时向本实验室报告申请的专利,并作为本实验室开放与自主课题项目的成果。
6.研究成果发表需注明“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浙江音乐学院)资助项目,项目编号:XXX”。实验室英文标注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Processing Technology for Digital Music (Zhejiang Conservatory of Music), Ministry of Culture and Tourism”。
六、提交材料
申报人下载并填写《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或《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项目申请书》,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装订2份(原件)报送、邮递至实验室,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与邮箱见下)。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注:申报所需材料请下载附件。
联系人:陈素妮
联系电话:0571-89808405
1526716888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邮编:310024
邮箱:IPTDM@www.jgwolfelaw.com
附件1: 《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 《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 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与科学研究平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pdf
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