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来源: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时间:2022-09-23 人气: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印发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2023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流程

1.享有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向我校提交推免志愿。

2.从系统上传本科正式成绩单电子版扫描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请上传提供成绩证明电子版扫描件。

3.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上传电子版扫描件。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范围及名额

1.接收范围为全国各地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方向及计划请见附件1。

3.具体计划分配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若硕士推免生拟接收计划未使用完,剩余计划将由学校根据各院(系)、各专业的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统筹安排。

四、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音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五、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者请在9月28日-10月6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提出推免申请,并上传和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复试时间为10月8日—20日间,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官网相关通知公告。复试内容包括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评。

3.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

4.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

5.体检在拟录取之后,相关通知请详见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6.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7.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复查。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习期间的待遇

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等发放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音乐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通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关注之后发布的通知公告。

招生单位:浙江音乐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453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邮政编码:310024

联系电话:0571-89808076,89808075(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传真:0571-89808075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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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箱:jbx@www.jgwolfelaw.com

举报电话:0571-89808200(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接收计划表.pdf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

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