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音乐学院叔同学院 2023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初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叔同学院“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现请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好2023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初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选时间

3月22日-4月4日

 

二、初选要求

1.以各相应系(学院)为单位分别组织初选工作,初选以评审学生提交的表演视频方式进行;

2.评委组长由系主任担任,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7人;

3.叔同学院学生是代表学校最高水平的拔尖人才,各系(学院)应本着高标准、严要求对学生进行选拔,并按照专业水平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考评过程确保公平、公正,考评结束后所有原始材料交叔同学院存档;

5.初选结果原则上按照各系(学院)报名人数的前30%进入复选。

 

三、其他

请于2022年4月7日前提交《2022年叔同学院初选成绩排名汇总表》。电子表发送至stxy@www.jgwolfelaw.com,纸质版在各位评委签字、系部盖章后交至行政楼507办公室。

联系人:季文婧。联系电话:89808069。

复选将于4月份举行,择优确定入选叔同学院的学生名单。

 

 

                                         叔同学院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