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音乐学院李叔同学院 2021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初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4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叔同学院“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现请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好2021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初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选时间:3月15日-3月22日;

  二、初选要求

    1.以系为单位分别组织初选工作,初选以评审学生提交的表演视频方式进行;

    2.评委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具体评委数量由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初选不要求邀请校外评委;

    3.李叔同学院学生是代表我院各专业最高水平的拔尖人才,各系应本着高标准、严要求对学生进行选拔,并按照专业水平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考评过程确保公平、公正,考评结束后所有原始材料交叔同学院存档;

    5.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提交《2021年李叔同学院初选成绩排名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stxy@www.jgwolfelaw.com,纸质版各位评委签字系部盖章后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联系人:季文婧。联系电话:89808069。 

三、其他

本次初选结果由学院按照专业成绩和各专业总量统筹确定进入复选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布。计划于4月份将举行公开音乐会形式的复选,确定入选叔同学院的学生名单。

 李叔同学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