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管理、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根据《浙江音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浙音〔2021〕142号)的规定,现就优秀教学信息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2-2023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
二、评选条件
1.积极主动地收集并完成教学信息工作;
2.及时反馈教学信息,反馈的信息符合客观事实,对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3.品学兼优,2022-2023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三、评选比例
评选对象:各教学单位学生教学信息员总数的10%;(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经认定为学院“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可申报当学年第二课堂1学分。
四、评选程序
1.信息员自荐。符合条件且自愿参评的教学信息员填写《浙江音乐学院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附件2)。
2.教学单位推荐。信息员所在教学单位对自荐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推荐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送教务处。同时电子稿发至zkx@www.jgwolfelaw.com。
3.学校会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相关部门结合信息员日常表现及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出后授予“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并择期进行表彰。
附件: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优秀教学信息员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