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档案归档工作要求,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材料归档自查工作。
一、考试材料归档要求
1.任课教师为归档直接责任人,须对照《阅卷、评分规范》要求进行自查后,将相关考试材料交系部(学院)存档,并在《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中签字确认。
2.系部(学院)须加强对考试相关材料档案的规范管理,教学秘书对照《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进行归档与检查,并在《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签字确认;
3.系部(学院)负责人负主体责任,须切实做好考试相关材料档案的归档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填写《自查报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进一步加强考试档案管理标准化。
二、自查范围
为确保教学材料的归档质量,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力量做好教学档案自查工作。检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这两学期期末考试及补(缓)考试卷(包括网络课)、打分表、音视频材料、阅卷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考试材料的装订归档情况。具体参照文件《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阅卷、评分规范》。
试卷归档工作是教学规范的需要,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系部(学院)、教研室、教师要层层落实责任,各负其责,严格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保证各项教学材料的规范。教务处将于5月20日-5月24日对归档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 考试材料归档情况自查报告
附件2: 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pdf
附件3: 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xls
附件4: 阅卷规范(含样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