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临近,为了切实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期末考试的出卷、阅卷、归档等相关工作作具体安排,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期末考试安排
1.网络课程考核时间:1月3日下午、1月10日下午,具体课程安排见《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网络课程)结课及考试的相关通知》 。
2.考查课考核时间:1月8日-12日;
3.专业术科考试时间:1月13日-16日;
4.理论类考试时间:1月17日-20日;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理论类课程
- 出卷
- 出卷数量:为2套/门(含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出卷老师需在试卷卷首及页脚相应位置标明A/B卷,A卷做正考试卷,B卷做补(缓)考试卷。
- 出卷时间:12月29日前完成期末考试出卷工作。
- 试卷质量:试卷内容力求涵盖基础知识、反映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知识、与本课程相关的知识等内容;试卷题量要适中,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试卷为宜;题型要多样,需注意主客观结合、比例科学适度。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准确反映学生课程学习的情况。
2.审卷
各教研室(组)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专家对A、B卷(含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并注意保密。审卷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命题审定表》。教研室(组)主任确认签字后方可印卷。
3.印卷
(1)试卷印刷应以教研室(组)为单位,由专人到指定印刷点印制。印卷人应确保试卷版本、格式、内容等准确无误,印卷数量遵循应考人数+2原则,务必确保试卷清点检查无误。“标准答案”用小号信封装好、密封后与试卷一并装入试卷袋内,然后将试卷袋密封并在封条处签名,填写试卷袋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2)为了便于后续阅卷、归档等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应另备一个大号信封,装入《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违纪情况登记表》、《质量分析表》、《阅卷情况登记表》、《监考须知》、《考生须知》等材料,《考生签到表》待缓考、限考办理完毕后,由系部(学院)从教务系统打印好一并装入信封。以上材料,每个考场各准备一份。
(3)各开课单位根据需要印制一定数量的备用试卷。试卷印好后,由开课单位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4)印卷时,任课教师按课程需求统一准备草稿纸(五线谱或A4打印纸),不允许学生自带草稿纸。
(5)印卷安排:各教学单位需带好所要求表格、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打印试卷。
印卷地点:人文楼 15B-B1008室
印卷时间:1月2日-5日(9:00-16:00)。
4.阅卷
(1)各系部(学院)教研室(组)主任负责相关课程的阅卷工作,阅卷时注意试卷保密。
(2)阅卷完成后,对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并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阅卷、评分规范》进行阅卷。教研室(组)主任负责组织教师进行试卷的互查工作,确保阅卷规范和成绩准确无误。
(二)专业术科类课程
- 评委数量:专业术科考试评委数量每场5人及以上。
- 专业术科考场安排
(1)表演类教学单位(钢琴系、声歌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学院、戏剧系等)专业术科考试安排在音乐厅(学院音乐厅、标准音乐厅、现代音乐厅、舞蹈剧场等)以及各系(学院)排练厅进行。
(2)试场布置及要求
①专业术科考核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考试影像由开课系部(学院)归档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②评委席应单人单桌坐成一排(评委多可坐两排),须贴好评委姓名座签并按号入座,各评委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③排练厅场地,也需布置好观摩区域,以便于学生的观摩、学习。
(三)网络课程
1.考试课程:所有网络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选修课程(网络课程)结课及考试的相关通知》。
2.结课时间:见《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 (网络课程)结课及考试的相关通知》。
3.考试地点:人文楼机房(15B-B804、15B-B805)
三、缓考、限考、缺考
(一)缓考
1.办理时间
考查课:1月2日-1月5日16:00前;
考试课:1月8日-1月12日16:00前。
2.办理流程
申请学生登录“掌上浙音”手机端申报缓考,填写原因并上传相关凭证;任课教师于“掌上浙音” 手机端审核;学生所在系(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审核并打印学生申请表,由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学期存档。
3.注意事项
因病假、事假申请缓考的,学生所在系(学院)必须严格审批,缓考科目原则上不超过三门。
(二)限考
1.办理时间
考查课:1月2日-1月5日16:00前;
考试课:1月8日-1月12日16:00前。
2.办理流程
任课教师将限考学生信息登记并填写《限考登记表》上报开课系部(学院),并通知到每一位限考学生。《限考登记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一份由开课系部(学院)存档;一份交学生所在系(学院)。开课系部(学院)把限考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并汇总,填写《限考汇总表》并上交教务处。
(注:被限考学生的该门课程评教分数无效。)
(三)缺考
教学秘书需在考试结束当天进入教务系统录入缺考。
教务系统缺考办理操作流程:考务管理-应考学生-选择批次-勾选学生缺考课程-修改考试情况-缺考。
四、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考试批次 |
项目安排 |
时间安排 |
备注 |
期 末 考 查 、 考 试 课 |
考试课排考 |
12月29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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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出卷 |
12月29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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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审卷 |
1月3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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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卷 |
1月2日-5日 |
时间:9-16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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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考查课限考、缓考 |
1月2日-1月5日 |
16: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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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考试课限考、缓考 |
1月8日-1月12日 |
16: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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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课考核 |
1月8日-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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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术科类课程考试 |
1月13日-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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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类课程考试 |
1月17日-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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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课程考试 |
1月3日下午、1月10日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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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检查、录分 |
1月24日前 |
录入 系统 |
联系人:全奕诺 联系电话:89808095
附件3:考试用表(新).zip
附件4:考生须知.docx
附件5:监考须知.docx
附件6:试卷模板.zip
附件7:非卷面考核方法申请表.doc
附件9:学生端掌上浙音缓考申请操作流程.pdf
附件10:教师端掌上浙音缓考审核操作流程.pdf
附件11:管理端缓考审核操作流程(教学秘书).pdf
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