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关于2024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

各教学单位、各教研室:

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即日开始。为规范教材选用,确保各类教材及时到位,保障教学运行有序,请各教学单位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按时完成选用和征订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及要求

1.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应以符合各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规划教材、省级重点教材、省级优秀教材、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

3.更新原则。结合专业调整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选用的教材要及时更新。

4.对已出版的马工程教材所对应的课程,都应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确保无遗漏、全覆盖。

5.各教学单位是教材选用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教材选用工作。

、教材订购说明

1.选用教材必须严格慎重,根据开课计划,任务下达,核对下学期使用的教材,避免发生漏订、误订和重复订购等现象。

2.学生自愿订购教材。第二轮选课结束后,系统根据选课结果和教材需求生成学生教材订单。之后将开设一轮学生可自主退订或增订教材。 (时间另行通知)

3.加强对教材的选用管理。新教材选用必须全部审核结束后方可征订。

、教材征订流程

1.新增教材选用申报:由教师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1)、选用自编教材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自编选用审批表》(附件2),经所在教研室审核并报所在教学单位审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由教务处录入教材库信息。

2.教材需求维护:在教务系统中“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材管理 > 需求管理”中维护好本学期所需的教材。

3.教材征订汇总:教材需求维护完成后可在教务系统中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材管理 > 需求管理 > (已指定)>导出汇总表各教学单位仔细审核该学期学生教材,确认无误后报送教务处。

4.教师用书订单:进入“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材管理 > 教师用书”,维护好本学期教师用书信息。维护完成后导出教师征订汇总表,确认无误后报送教务处。

、境外教材选用征订

    由教师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本科境外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3),附至少三位专家出具的境外教材个人审读意见,报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审定除上述教材征订流程外,最终需报学院党委会审定意见同意后方可选用。

五、征订截止时间及报送材料

       个人审读意见(纸质版)(涉及有新增境外教材的教学单位填报,包括老版更新需进行重新上报)

 

系统操作及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20231220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自编选用审批表》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本科境外教材选用审批表》

附件4《境外教材个人审读意见表》

附件5《浙江音乐学院境外教材汇总表》

附件6.《2023.10.25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内含课件及配套)》最新版

 

 

教材征订事宜:王老师,联系电话:89808128  

 

 

 

 

 

                                                 教务处   

                                                           2023124


  附件: 2024年学生春季教材征订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