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课程思政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各系部(学院):

为加强本科教学项目规范管理,研究决定启动省级课程思政项目结项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详见附件1)。

二、结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评审鉴定意见审批是否予以结项。

三、结项材料

1.《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支撑材料:根据立项书填写预期成果,包括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数等,如描述教学研究项目成果时,教学大纲、指标体系、培养模式、教材、论文、专著、成果专利等清单,刊物论著需注明名称、发表时间及卷期号,非省级鉴定需注明成果名称、组织鉴定单位、鉴定日期,专利需注明名称、类别、获准专利国别、批准日期、专利号,须注明本人排序。

3.验收报告与佐证材料纸质1份,电子版与视频类材料请以U盘形式上交。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结题验收报告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处行政楼507办公室

2.2021年立项的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逾期未能完成任务者,最多申请延期1年,对申请延期1年且仍未通过结题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项目名称等重要内容的,将做撤项处理。

联系人:刘伟,89808089,季文婧,89808069,行政楼507办公室,jsfz@www.jgwolfelaw.com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docx
  附件: 附件2 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教务处

2023年1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