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教研室:
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规范教材选用,确保优秀的教材及时到位,保障教学运行有序,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征订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规划教材、重点推荐教材、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
- 教师选用教材必须严格慎重,根据开课计划,核对下学期使用的教材,避免发生漏订、误订和重复订购等现象。
4.自愿原则。学生自愿订购教材。
二、教材征订流程
1.新增教材申报:由教师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1),经所在教研室审核并报所在教学单位审定。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意见同意后,由教务处录入教材库信息。
2.教材征订汇总:各教学单位填写《浙江音乐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见附件2),
3.学生教材维护:并在教务系统中“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材管理 > 需求管理”中维护好本学期所需的教材。
4.教师用书维护:进入“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材管理 > 教师用书”,维护好本学期教师用书信息。
三、征订截止时间
教材选用审批表(纸质版)、征订汇总表(含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及系统征订操作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6日
联系人:王冰芽89808128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2019-2020-(2)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doc
附件: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2019-2020-2)教材征订汇总表.xls
附件: 浙江音乐学院关于进行2020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