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浙江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是“十三五”期间唯一一次申报省级实践基地的机会。分配给我院的申报名额是三个。“省级实践教育基地”是纳入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合格评估等评估指标体系的重要数据之一。我院各系的实践实习基地建设独具特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具备很多优势,希望各系踊跃申报。
请各系仔细阅读附件1,于2019年9月23日前将《浙江省“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2)的电子版(不需要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申老师,电话:89808087,邮箱:shenxz2005@163.com。
教务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