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39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推荐遴选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现将拟推荐课程14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
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实名反映。
联系人:朱可心;联系电话:89808105,电子邮箱:zkx@www.jgwolfe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