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加强全日制本科教育课程建设的通知(浙音〔2018〕3号)》文件精神(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式
课程建设立项分为指定建设立项和申报立项两种。必修类课程按指定建设课程立项,选修类课程按申报课程立项。指定建设课程经审核后直接立项,申报立项课程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审定后予以发文立项建设。获批立项建设的课程,学院将给予支持,每门课程资助3000元。
课程建设评估工作分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两个阶段,中期检查工作由各系(部)负责自行开展,教务处组织抽查;总结验收工作,在教研室组织进行自评的基础上,系(部)进行初审,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向全校公布。
二、申报程序
各系(部)要严格对照《浙江音乐学院课程建设内容标准》(附件2),参照《浙江音乐学院课程建设分年度计划表(2020年度)》(附件3),对课程进行系统梳理,确保建设质量。其中,申报课程可参照《浙江音乐学院201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后做适当调整。待确定建设课程后,请各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4月22日至5月8日。
请各系(部)对申报项目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将申报书(附件4,每门课程文档命名为“系部+课程名称+负责人”的形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汇总表 (附件5,一式1份,加盖公章)纸质稿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朱可心,联系电话:0571-89808105,邮箱:zkx@www.jgwolfelaw.com。
浙江音乐学院教务处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浙音20183(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加强全日制本科教育课程建设的通知).pdf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课程建设分年度计划表(2020年度).xlsx
附件4: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教育课程建设申报表.doc.doc
附件5:浙江音乐学院第三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2020年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