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浙江音乐学院 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9


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音乐艺术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启动2023年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申报分教材建设项目、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等五类,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一、教材建设项目

根据学校高水平教材建设的需要,本项目采取各系部(学院)遴选推荐与学校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

(一)申报范围

校级教材项目,即作者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教学实践和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后编撰的优秀教材。包括理论类的教材和乐谱类的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译著、论文集、科普读物、通俗读物、教科书、工具书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资助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高级职称教师,参编人员原则上一般也具有高级职称;

2.申报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于多人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署意见。

所有教材编写成员均填写政治审查表,并经所在教学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

3.申报者须提供全部书稿与出版合同(或协议)

(三)立项名额及资助金额、建设周期

1.全校计划立项5项;

2.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

3.建设周期为2年。

(四)建设管理办法

1.批准为校级教材出版资助项目,作者需在教材中注明“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出版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同时需向学校无偿赠书10。如有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等违背学术道德现象,由作者负责,并严肃查处,同时追回所有资助经费;

2.该项资助经费只用于入选的校级教材出版,经费直接拨入教材出版的出版社,不得挪作他用。若该项目经费挪作他用,将追回该项目的全部资助经费,并将作出严肃处理。

(五)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1.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由所在系部(学院)遴选推荐,经教务处初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申报需递交如下材料:

①《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全部书稿+出版合同(或协议)

(附件1,一式2份)

②《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一式2份)

③《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3,一式1份)

教材申请书+全部书稿+出版合同或者协议+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装订成册,一共提交2本材料。

以上材料请以系部(学院)为单位汇总并审核, 1215前纸质稿统一送交教务处(行政楼501室,金洁洁89808084),同时将相关电子稿汇总后发至以下邮箱jinjiejie899@163.com

二、教学改革项目

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本项目采取各系部(学院)推荐与学校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

(一)申报范围

1.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与研究。以课堂教学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紧围绕“教师怎么教、学生怎么学”两大问题,紧密结合课程特点、学生特点和具体课程教学实际,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讨论式、案例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的改革及各类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实践,促进学生改变学习方式,变被动的学习者为主动的探求者,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2.课程体系与教学模式的改革与研究。为大力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创新人才的培养探索,鼓励以专业或教研室为实验平台,就试点专业或课程模块开展整体改革与探索,鼓励开展“专业+X”的教学改革尝试。

3.量大面广的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根据学校整体教学改革进程,将进一步加大对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专业大类课程的教学改革力度。鼓励系部(学院)组织教学团队开展专项研究与探索,以达到整合教学内容、优化课程结构之目的。

4.双语教学课程模式改革与研究。“双语”课程是指除外语课之外的,采用外文原版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及以上的课程。建设要求详见《浙江音乐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4),全校除外语课之外的所有课程均可申请开设,以最终成功开课为结题要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听课验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该教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前期积累。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

2.教改项目强调的是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因此,仅有理论研究而无实践试点或仅有实践而不能在理论上进行总结提升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3.为培养和鼓励青年教师进行教改研究,原则上正高职称的教师不能申报本项目。

(三)立项名额及资助金额、建设周期

1.学校计划立项12

2.被批准的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

3.建设周期为2年。

  (四)结项要求(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内容论文一篇或者进行课堂展示;

2.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经过听课、听取课题组结题汇报后给予合格以上的成绩评定。

(五)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1.项目由所在系部(学院)推荐,每个系部(学院)限报2项。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围绕选题是否符合选题要求、对研究的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思路是否清晰、理念是否先进、改革实践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议以提高立项水平

2.申报需递交如下材料:

①《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5一式2份)

②《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附件6,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以系部(学院)为单位汇总并审核, 1215前纸质稿统一送交教务处(行政楼501室,金老师89808084),同时将相关电子稿汇总后发至以下邮箱jinjiejie899@163.com

三、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更好地凝练办学特色、及时总结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成效和经验、提高教育质量,也为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夯实基础,特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一)申报范围

以浙江音乐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在高等教育中取得的教学成果。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包含: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主要是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建立与完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管理改革,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其他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

基本要求

1.申请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

2.鼓励整合力量,对已有成果进行集成深化组织申报,鼓励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申报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浙江音乐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3.每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4.获得培育项目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在申报前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经过培育立项的教学成果将被推荐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对于尚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负责人或已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能申报本项目。

(三)立项名额及资助金额、建设周期

1.学校计划立5项;

2.被批准的项目资助金额为1/

3.建设周期为2年。

(四)结项要求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应成果。

(五)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1.项目由所在教学单位推荐,每个系部(学院)限报1项。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围绕选题是否符合选题要求、对研究的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思路是否清晰、理念是否先进、实施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议以提高立项水平

2.申报需递交如下材料:

①《浙江音乐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成果总结(不超过2500)、支撑材料

(附7,一式2

②《浙江音乐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

(附件8,一1份)

以上材料请以系部(学院)为单位汇总并审核, 1215前纸质稿一式五份,统一送交教务处(行政楼501室,金洁洁),同时将电子稿汇总后发至邮箱jinjiejie899@163.com

四、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浙江音乐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本项目采取各系部(学院)推荐与学校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

(一)申报范围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前期积累。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

2.为培养和鼓励青年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原则上正高职称的教师不能申报本项目。

(三)立项名额及资助金额、建设周期

1.学校计划立项12项;

2.被批准的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

3.建设周期为1年。

   (四)结项要求(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任意一条)

1.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内容论文一篇。

2.课题相关成果公开展示。

(五)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1.项目由所在系部(学院)推荐,每个系部(学院)限报2项。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围绕选题是否符合选题要求、对研究的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思路是否清晰、理念是否先进、改革实践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议以提高立项水平

2.报需递交如下材料:

①《浙江音乐学院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9,一式1份)

②《浙江音乐学院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附件10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以系部(学院)为单位汇总并审核, 1215前纸质稿统一送交教务处(行政楼507室,季老师89808069),同时将相关电子稿汇总后发至以下邮箱jsfz@www.jgwolfelaw.com

五、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浙江音乐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本项目采取各系部(学院)推荐与学校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

(一)申报范围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课、通识课和实践课等。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系部(学院)要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能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二)申报条件

1.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2.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前期积累。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

3.为了培养和鼓励青年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原则上正高职称的教师不能申报本项目。

(三)立项名额及资助金额、建设周期

1.学校计划立项12项;

2.被批准的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

3.建设周期为1年。

   (四)结项要求

1.撰写课程相关的教学案例一篇。

2.课程进行校内公开展示。

3.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听课后给予合格以上的成绩评定。

(五)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1.项目由所在系部(学院)推荐,每个系部(学院)限报2项。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申报需递交如下材料:

①《浙江音乐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书》

(附件11,一式1份)

②《浙江音乐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汇总表》

(附件12,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以系部(学院)为单位汇总并审核, 1215前纸质稿统一送交教务处(行政楼507室,季老师89808069),同时将相关电子稿汇总后发至以下邮箱jsfz@www.jgwolfelaw.com

六、附中专项

针对浙江音乐学院附属学校教师设立浙音附中专项教学研究项目,分别设立浙江音乐学院附属学校教材建设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各2项,具体要求详见附中网站。联系人:谷老师18868441771,电子邮箱50606902@qq.com

、其他要求:

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课程思政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同一类型的校级项目;校级本科教学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类型的校级项目。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浙江音乐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5-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6-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7-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8-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9:《浙江音乐学院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10:《浙江音乐学院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11:《浙江音乐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书》.doc

附件12:《浙江音乐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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